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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通报2起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典型案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31

  〔2017〕第7期

  关于2起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典型案件的通报

  为进一步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严明党的纪律,教育和警示全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2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县扶贫办原主任舒开乾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为掩盖违规设立账外账等违纪问题,舒开乾要求会计胡某某销毁虚报套取扶贫专项资金原始记账凭据,与胡某某统一口径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构成违反政治纪律错误;在组织谈话函询过程中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不如实填报个人购置房产、本人或以他人名义持有的证券账户等个人有关事项,构成违反组织纪律错误。同时查明,舒开乾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贿赂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2月5日,兴山县纪委给予舒开乾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7年8月22日,兴山县监察局给予舒开乾开除公职处分。

  2、黄粮镇金家坝村违反党员发展程序突击发展党员问题。2012年,在村民杨某入党审批过程中,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万能培作为杨某入党介绍人,明知道杨某考察期时间未到,安排其突击补充入党材料;原财经委员刘简宗作为村支委班子成员,明知道杨某不符合发展党员条件,却担任杨某的入党介绍人,帮助伪造入党材料。2012年6月,经村党总支批准申报,杨某被发展为预备党员。同时查明,万能培、刘简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6月18日,兴山县纪委给予刘简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7年8月24日,兴山县纪委给予万能培开除党籍处分。

  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检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时刻牢记对党的承诺,不忘初心、不改初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问题列入执纪审查重点,对不接受组织挽救、不警醒悔过、对抗组织审查的,要一查到底,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决不姑息,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中共兴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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